二、办理地点:车辆管理所市所,地点:河东区真理道与靖江路交口。
三、收费: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/本。
四、办理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五、咨询电话:24561100
六、法律依据:
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十一条 机动车因质量问题,制造厂更换整车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更换整车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,填写《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》,提交法定证明、凭证,并交验机动车。
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,收回原行驶证,重新核发行驶证,收存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,退还原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。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检验的车型的,还应当查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。